欢迎光临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
动态新闻
动态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
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 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 作者: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 | 发布时间: 2023-07-19 | 14404 次浏览 | 分享到:

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是一所历史悠久,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也是蚌埠市唯一一所红十字医院。医院始创于1925年,前身为意大利在华开办的教会医院,名为“仁慈医院”。1996年被评为“国家级爱婴医院”;2013年12月,增挂海军医科大学附属上海长征医院合作医院。2020年12月,增挂同济大学附属上海第十人民医院合作医院。

为持续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市二院按照三级甲等医院标准建设的新院区占地188亩,设置床位1200张(含过渡性康复养老床位400张),7月底前全面启用新院区。为适应医院快速发展的需求,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委托安徽中青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详见附件。相关考试事项将在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bb2y.com/)及安徽中青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q0552.com/)公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中等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中的年龄“25周岁及以下”为“19977月19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四)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考试方式

此次招聘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