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不符,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医院官网。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如同岗位数面试人数较大,无法在同一组进行面试,则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成绩,具体细节将在面试前公告。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设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考生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五、成绩合成及录取办法
综合得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得分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若综合得分相同,按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若考生各项分数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成绩、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影响聘用的取消资格。拟聘用人员如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原单位未办理好相关的辞职手续、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将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