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拓宽招才引智渠道,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等文件规定,经市委编委批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委属医院公开招聘15名高层次人才(事业编),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15名(具体招聘岗位见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岗位要求学历须为国家承认学历;
6.公开招聘表中的“45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次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按规定报批和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编制)等相关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024年6月7日起同时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ngbu.gov.cn)、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bengbu.gov.cn)及相关媒体上同步发布。后续事宜在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及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