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示7天。
(八)签约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相关报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工作纪律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部门监督、检查、指导。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蚌埠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2.招聘各环节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蚌埠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发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3.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2—3110982(蚌埠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52—3124830(蚌埠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组)、0552—3125632(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52-12333
附:2025年度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委属医院第二批“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
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