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不符,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需提前准备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s://www.bbrsksfwdt.cn)缴纳面试费用。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80元标准缴纳,缴费成功后可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八、面试
面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管理能力及潜能等。
对因招考人数较多,需要安排2个及以上面试小组的职位,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具体方法为: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职位全部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同职位本小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
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5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九、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的比例合成确定后在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jw.bengbu.gov.cn)公布。
最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
最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排序。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十、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实施;考察由市卫生健康委及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