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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卫健委委属医院2021年度公开 招聘第二批社会化用人公告
来源: | 作者: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 | 发布时间: 2021-11-12 | 16306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加快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缓解卫生健康系统人员紧缺的矛盾,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委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3名社会化用人,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市卫生健康委委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3名社会化用人,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021年11月12日起同时在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jw.bengbu.gov.cn)、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rsj.bengbu.gov.cn)、蚌埠市劳动保障事务服务中心(http://www.bbldbz.com/)及相关媒体上同步发布。后续考试事项将在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jw.bengbu.gov.cn)网站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具有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六)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0年11月后(包含11月)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考试方式

此次招聘岗位分为AB两类岗位,其中A类岗位为普通岗位, A类岗位考试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开考比例不低于2:1,部分紧缺专业岗位不设开考比例。B类岗位为硕士及以上紧缺专业和高层次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