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缓解卫生健康系统人员紧缺的矛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等有关规定,经市委编委批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委属事业单位开展第二批“校园招聘”工作,招聘180名2022届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事业编制),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为2022届应届毕业生,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求;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岗位表中要求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1年5月(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次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面试、体检与考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按规定报批和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编制)等相关程序依次进行。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聘信息主要通过以下渠道公布:
1.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蚌埠市第五人民医院、蚌埠市中医医院、蚌埠市妇幼保健院等7家招聘单位官网及微信公众号;
2.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