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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蚌埠市卫健委委属医院 公开招聘社会化用人公告
来源: | 作者: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 | 发布时间: 2022-08-09 | 13473 次浏览 | 分享到:

九、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的比例合成确定后在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jw.bengbu.gov.cn)公布。

最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

最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排序。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十、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实施;考察由市卫生健康委及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卫生健康委和招聘单位网站公示7天。

十二、签约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相关报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