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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采购母婴照护中心生活用品、家具及医疗设备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 作者: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 | 发布时间: 2023-04-28 | 5787 次浏览 | 分享到:


项目概况

蚌埠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采购母婴照护中心生活用品、家具及医疗设备等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51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GF-BBEY-2023037;

2、项目名称:蚌埠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采购母婴照护中心生活用品、家具及医疗设备等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料来源:国开行资金;

5、采购需求:新院区采购母婴照护中心生活用品、家具及医疗设备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10个日历日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采购预算:1894855.0001包121758.00元,02包1774598.00元。

9、最高限价:1894855.00元01包121758.00元,02包1774598.00元。

10、项目分包:本项目分2包,01包医疗产品(婴儿床、美容仪、皮肤管理综合仪、免洗手消毒液、智能体侧仪),02包非医疗产品(床(精致单间)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01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如为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不需要提供。

3.3、投标人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人所投产品为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不需要提供。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02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的供货或生产能力;

4.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