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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蚌埠市卫健委委属单位 公开招聘社会化用人公告
来源: | 作者: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 | 发布时间: 2023-05-31 | 20315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加快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缓解卫生健康系统人员紧缺的矛盾,蚌埠市卫健委委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7名社会化用人,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市卫健委委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7名社会化用人,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023年5月31日起在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jw.bengbu.gov.cn)及相关媒体上同步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考试方式

此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其中,普通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2:1;紧缺专业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具体情况见《2023年度蚌埠市卫健委委属单位公开招聘社会化用人岗位计划表》。

五、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程序

1.网络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bbldbz.pzhl.net/)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9:00至 2023年6月19日11:00,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本公告和诚信承诺。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