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5.2.6 在检查、治疗和处理中要耐心细致,选用合适的器械,不增加患者的痛苦。
5.2.7 进行有关检查和治疗时,注意隐私保护。
5.2.8 对危重和痛苦呻吟的患者应尽量分别安置。
5.2.9 患者死亡和病情恶化时应保持镇静,尽量避免影响其他患者。
5.2.10 手术患者,术前应做好解释安慰工作,以消除患者的恐惧和顾虑;术后要告诉患者良好的转归情况,使其安心休养。
5.2.11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忙乱嘈杂,早晨6时前,晚上9时后及午睡时间,尤应保持病房安静。
5.2.12 在不影响医疗效果的情况下,有些处置可待患者醒后施行。
5.2.13 保持病房空气流通,痰盂、废料桶和垃圾要及时处理,厕所随时洗扫,保持清洁卫生。
5.2.14 重视患者的思想工作,对其治疗、生活、饮食、护理等各方面的问题及时了解并设法解决。
5.3 住院规则:
5.3.1 住院患者应遵守住院规则,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服从治疗和护理,安心休养。
5.3.2 住院患者应遵守病房作息时间,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与安静,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吸烟和喧哗。
5.3.3 住院患者的饮食须遵照医师的决定,不能随意更改;院外送进的食物,须经医师或护士同意后方可食用。
5.3.4 住院患者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不得向医师要求不必要的治疗或指名要药,也不得随意到院外购药服用。
5.3.5 住院患者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不得翻阅病案及其他有关医疗记录。
5.3.6 住院患者不得随意外出或在院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医师批准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开。
5.3.7 住院患者应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须按价赔偿。
5.3.8 住院患者可以携带必须之生活用品,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贵重财物自行保管,严防遗失。
5.3.9 为避免交叉感染患者不得乱串病房或自行调换床位,非探视时间不许会客。
5.3.10 住院患者可随时对医院工作提出意见,帮助病区改进工作。
5.3.11 患者如有不遵守院规或违反纪律者,应给予劝阻教育,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6. 流程:无
7. 相关文件:
7.1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