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为患者营造安静、整洁、舒适、安全的就医环境,建立良好的心理社会环境。
2. 范围:全院护理单元。
3. 定义:无。
4. 权责:
4.1 当班护士每天检查病区环境、物品管理是否符合要求,保障安全,加强宣教,提醒患者及家属配合做好物品摆放。
4.2 责任护士每周全面检查病区环境物品管理是否符合要求,设施损坏及时维修使用,保障患者安全。
4.3 护士长每天跟进病区环境物品管理情况,做好排查。
5. 作业内容:
5.1 环境规范:
5.1.1 病房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管理,其他医护人员积极协助。
5.1.2 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四轻”: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5.1.3 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科主任、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地面、窗台不得放杂物。
5.1.4 保持病房清洁卫生,定时开窗通风,每日通风、清洁至少2次。
5.1.5 室内陈设、地面、走廊、墙壁、门窗清洁,无异味。
5.1.6 工作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
5.1.7 工作时间内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有姓名的胸牌上岗。
5.1.8 患者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患者使用,出院时清点收回并做终末处理。
5.1.9 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选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5.1.10 定期召开患者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5.1.11 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患者,不会客;患者不得擅自离开病房。
5.1.12 严格执行陪护制度,加强对陪护人员的管理,指导患者共同参与病房管理。
5.2 病房工作人员守则:
5.2.1 对新入院的患者介绍住院须知、医院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安全教育,签署住院患者告知书,积极开展卫生宣教和健康教育。
5.2.2 了解患者思想和要求,鼓励患者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5.2.3 对患者的态度要亲切和蔼,语言要温和,避免恶性刺激。
5.2.4 对个别患者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耐心劝解,既要体贴关心又要掌握治疗原则。
5.2.5 不要对患者谈论其他医院治疗和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