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诊疗的双向转诊服务内容、机构、流程及联系方式
1. 范围:达到转诊标准患者。
1.1 上转对象
1.1.1 临床各科急危重症,基层医疗机构难以实施救治的病例。
1.1.2 受诊疗条件限制不能诊治的疑难复杂病例。
1.1.3 突发公共卫生和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理能力受限的病例。
1.1.4 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科目的病例。
1.1.5 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商定的其他转诊病人。
1.2 下转对象
1.2.1 急危重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适宜基层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人。
1.2.2 诊断明确,需长期康复治疗的慢性病人。
1.2.3 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1.2.4 自愿要求转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适宜基层后续治疗或康复者。
1.2.5 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商定的其他转诊病人。
1.2.6 其他适宜基层后续治疗或康复的病人。
2. 定义:
2.1 双向转诊:根据病情需要而进行的上下级医院间、专科医院间的转院诊治的过程。
2.2 分类:它有纵向转诊、横向转诊两种形式。
2.2.1 纵向转诊,即下级医疗机构对于超出本院诊治范围的病人或在本院确诊,治疗有困难的病人转至上级医院就医;反之,上级医院对病情得到控制后相对稳定的病人,亦可转至下级医院继续治疗。
2.2.2 横向转诊,即综合医院可将病人转至同级专科医院治疗,专科医院亦可以将出现其他症状的病人转至同级综合医院处置。
3. 服务内容:
3.1 上转病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诊医生将需上转病人的相关信息转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治:
3.1.1 病人由下级经诊医生护送,填写双向转诊单转给上级医院服务科室,由服务科室根据病人病情需要,与专科病房医生做好交接。
3.1.2 病人自行转院,双向转诊单由病人或家属携带,下级转诊单位与上级医院取得联系,减少病人就医环节,提倡无缝转诊。
3.2 下转病人
3.2.1 专科医生在病人出院时,将病人的检查治疗情况、出院诊断、病情转归、后续治疗、康复指导等情况及时汇总报本院双向转诊服务科室。
3.2.2 双向转诊服务科室及时以双向转诊单将相关信息分转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