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患者:
我院自2024年3月21日起原纸质版诊断证明书及病休(假)证明作废,同时启用电子病历系统开具新版诊断证明书及病休(假)证明。如确实需要开具诊断证明书及病休(假)证明,请患者或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医师出具的医疗证明文书、相关佐证材料(患者门、急诊病历或出院小结等)至门诊部(一楼总服务台)、医务科等相关部门盖章后生效。
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务科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