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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章逐条学条例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三十五)
来源: | 作者: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 | 发布时间: 2024-07-17 | 5634 次浏览 | 分享到:

党的十八大以来,被查处的严重违纪党员,有的对于按规定应当向组织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想报告就报告、不想报告就不报告,遮遮掩掩、语焉不详;有的毫无组织观念、程序观念,我行我素,感到对自己不利的重大事项就千方百计隐瞒不报,把请示报告制度当成软约束,危害很大。领导干部要有组织观念、程序观念,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决不能我行我素,决不能遮遮掩掩甚至隐瞒不报。

《条例》以严格的纪律约束,保证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其他党内法规关于请示报告制度和要求的落实,促使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强化组织观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这里的“不按照有关规定”,主要是指违反了党中央以及省部级党委制定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