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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固镇院区雨水管道改造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来源: | 作者: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 | 发布时间: 2026-05-13 | 143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委托,就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固镇院区雨水管道改造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固镇院区雨水管道改造项目

2.采购编号:JG2026-13-0620

3.采购方式:磋商

二、候选成交供应商情况

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桥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最终报价:389,298.00元

第二候选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皖翔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最终报价:436,000.00元

第三候选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淮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最终报价:450,000.00元

公示期:自2026年05月13日至2026年05月18日17:00时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407室法务办公室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函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诉讼、仲裁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列入相关单位不守信名单、取消其参与采购人相关项目竞争资格。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四、其他

其他情况说明:无。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youzhicai.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