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蚌埠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的通知
各科室:
2023年蚌埠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 一 ) 鼓励多单位整合优势科技资源,联合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
( 二 ) 本项目所需全部科研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申报人应严肃认真、科学合理地制定项目预算,确保项目资金合理使用。
( 三 ) 同一项目当年通过其他渠道已申请或已获取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市级指导类项目逾期未结题验收的项目主持人不得再次申报。
( 四) 项目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医疗卫生类项目任务中需包括 “发表至少 2 篇论文”指标。
二、申报要求
( 一 ) 申报资料: 1、《蚌埠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2、课题组的相关成果 (论文、著作、专利等)
3、项目负责人相关佐证材料 (学历、职称、成果等) 。
( 二 ) 装订要求:
每个项目提交 1 份纸质申报材料,纸质材料按照申报资 料顺序汇总装订,并胶装(用指定封面见附件)。
三、报送要求
各申报人认真选题、设计研究方案、技术路线、知情同意书等,于10月17日将电子版交至科教科进行形式初审,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后于 10月24日前报送至科教科。
科教科
2023年9月21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蚌埠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的通知(1)
附件2.20023年度蚌埠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申报书(1)

科研材料装订封面

科研材料装订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