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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执行三级医院收费标准及相关医保政策的公告
来源: | 作者: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 | 发布时间: 2025-02-20 | 240 次浏览 | 分享到:


尊敬的广大患者及家属:

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于2023年10月13日被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式批准为三级综合医院。根据蚌埠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我院申请执行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和医保支付政策的复函,我院将于2025年1月1日零时起升级至三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执行蚌埠市三级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及相关医保政策

具体收费标准及相关医保政策可查看医院价格公示栏、医保宣传栏,或拨打咨询服务电话(工作时间):

新院区:0552-7120771

老院区:0552-7128291

固镇院区:0552-7121730

特此公告,敬请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