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蚌埠二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二院—2020—zwk—005
3、项目控制价:不得低于3.6万元/年,详见须知前附表
4、项目内容:本项目为蚌埠二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共1个包,招标内容为医院食堂承包运营,分为营养食堂和职工食堂。医院提供214㎡房屋(一层110㎡,三层104㎡)。(具体详见附件服务需求)
5、服务期: 2年,每年考核1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投标人须为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成立的餐饮服务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2份(需提供业绩合同);
4、拟投入本项目工作人员都必须具有有效的健康证,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5、拟任项目现场负责人必需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2年以上的餐饮管理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对整个项目全程负责,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更换;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公告发布时间和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9月10日。报名时间:9月10日至9月20日。
2、开标时间:2020年9月30日9时00分。
3、开标地点:市二院1号会议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30日9时00分。
五、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现场发售及邮箱邮寄。
1、发售时间:2020年9月10日以后。
2、发售地点: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招标办公室。
六、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费用转入账户。
1、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费用可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上转出,也可到第二人民医院财务科直接缴纳,否则投标无效。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以书面文档形式出售。
3、投标保证金:1万元,未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未被质疑投诉的,统一退还。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户名: 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车站支行;账号:3400 1626 5080 5300 1986。
4、被各级行业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不得参与该行业项目的投标;被依法设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与招标人有隶属关系或控股、参股等利益关系的,不得投标。
6、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利益关系,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别)或者不分标段(包别)的同一项目投标。
7、投标人(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开标前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或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有不良行为信息的,有上述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以检察院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查询结果;其他不良行为信息由评标委员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等官方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写入评标报告。
除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提供外,其他有关投标人不良行为信息以及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由评标委员会自行登录有关官方网站查询,不接受投标人自行提供的证明。
七、联系方法:
单位: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招标办公室;联系人:蒋女士 电话:0552—7181795;段科长:13956355362。地址:蚌埠市延安路302号。
八、本次招标公告在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发布。
附件:服务需求
2020年9月10日
服务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内容为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食堂承包运营,本项目食堂分营养食堂及员工食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承包服务模式
1、服务范围:
(1)在招标人协助下负责办理卫生许可证。负责住院病人和家属就餐和订餐(自主经营)。
(2)在招标人协助下负责办理卫生许可证。负责职工就餐、订餐确保一日三餐的供应。
2、承包模式
中标人在招标人监督下独立运营,服务范围见上述内容。中标人在服务履行过程中须承担以下所有费用,包括员工工资及福利(含五险一金)、员工食宿费用、员工服装费用、技术服务费、所需所有的原材料、水电气费用、食堂物料消耗品(可降解,如洗洁剂、纸巾、牙签、饭盒等)、厨房设备维修费用、须增添的厨房设备及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等,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费用。
服务期间,所有人员就餐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收取。
三、食堂承包服务要求
(1)承包人必须是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食堂经营管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承包人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不良记录。承包人最近三年内无违反法律或商业道德行为,也没有处于法律讼诉情况。
(2)承包人应承诺保持所承包的房产原状和用途,确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必须经医院允许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情况下进行,医院不支付任何费用。除房屋主体基建基础设施外,食堂的其他任何维修、维护费用、运行过程中用具添置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能否做好为医院患者及陪护、职工加班用餐、治疗饮食的制作、配送、进修实习生生活用餐、体检用餐、手术室职工用餐等服务方案是采购人考核供应商的关键,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如何为其服务的理念、具体做法、保障措施等,便于采购人选择。
A、服务原则:确保饮食安全,配送及时,保证供给;
B、工作要求:成交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守《餐饮业和集体送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医院餐饮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等行业规范及医院的各项管理规定,完成医院管理中的各项指标和要求,经营花色品种齐全,价格合理,制度服务水平、饭菜品种、质量、价格水平、利润管理、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保证有效执行。
C、价格标准:为保证职工和患者利益,食品饭菜价格以不高于市场(超市)价格为标准经营,在醒目位置及时公示,具体标准以书面形式上报医院备案、审核。
D、质量保证:饭菜质量好、色香味俱佳、花色品种齐全,严禁经营腐烂变质食品。供应商证件齐全,保证就餐人员吃好、吃饱、吃得营养,职工及患者满意度在70%以上;治疗饮食达标率100%(考核办法附后)。
E、监督考核:医院主管部门(第三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医院相关规章制度,对承包方的经营状况、食品卫生、饭菜质量、花色品种、价格、原材料购置渠道、食品留样观察、服务态度、综合治理、生产安全、从业人员情况、培训状况、操作规程、食品存储标准、患者治疗饮食工作的开展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每月进行考核(监管办法附后)。
F、能源管理:承包方每月向招标人报送水电计量数据。
四、其他要求
服务履行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包括员工工资及福利(含五险一金)、员工食宿费用、服装、技术服务费、所需所有的原材料、水电气费用、食堂物料消耗品(可降解,如洗洁剂、纸巾、牙签、饭盒等)、厨房设备维修费用、须增添的厨房设备及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等由承包商承担。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费用。
五、交接期限
交接期限为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日内。
六、费用结算
1、费用结算
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支付招标人第一年承包费用,以后每年提前一个月支付相应承包费用;
中标单位水、电费按月上缴招标人。
七、考核标准
根据对承包人的服务承诺进行考核,由医院主管部门(第三方),以及患者满意度调查成绩相结合。
承包人在经营的过程中发生违规经营或不履行义务时,院方有权干预,对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7.1 医院食堂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食堂餐饮工作的管理,使食堂工作人员更好地为病员以及病员家属、医院职工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加强对食堂的监督检查,提高服务质量,保证饮食安全,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医院规章制度制订本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7.2 检查范围:
伙食质量、服务质量、卫生标准、食堂管理及病员、医务人员满意率,病员以及病员家属、医院职工投诉(投诉扣分加倍)等。每月随机检查,检查结果按食堂考核细则处罚。
7.3食堂日常管理量化考核细则见附表一。
7.4满意度:
食品卫生管理小组每月不定期对食堂进行满意度的调查,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二。
满意度调查结果低于70%的,根据满意度情况进行500-2000元/次的处罚,连续三次满意度调查结果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解除或终止承包协议,保证金不予退还。
7.5在日常监督检查中,经食品卫生监督部门认定为食源性疾病的或被卫生监督部门处罚的,除按《食品卫生法》规定进行处罚外,招标人有权解除或终止承包协议,并由承包人完全承担相应责任。
7.6本办法从 年 月 日起实行。
附件1:食堂考核细则
食堂考核细则 |
被考核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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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考核食堂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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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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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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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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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及标准 |
罚款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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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个人卫生 |
(1)无有效健康证上岗的 |
2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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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留长指甲 |
5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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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穿工作服上厕所 |
5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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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售卖时未戴口罩、手套 |
5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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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上班未穿戴工作衣帽 |
5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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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在食品加工场所及备餐间吸烟 |
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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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环境卫生 |
(1)地面不清洁 |
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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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地沟不清洁 |
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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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内外墙壁不清洁 |
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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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门/窗/玻璃/餐桌凳/工作台/卖台不清洁 |
10元/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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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人用品未放在指定地点 |
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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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垃圾不能做到日清 |
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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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卫生用品及工具不放在指定地点 |
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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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灶台及排烟罩不清洁 |
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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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下水道不通、窨井外溢 |
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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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厕所卫生 |
(1)小便池有尿渍 |
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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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洁用品乱放 |
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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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面盆池不洁 |
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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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小便池无樟脑球 |
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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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纸篓倾斜不及时 |
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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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乱写乱画或乱写乱画不及时消除 |
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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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食品卫生 |
(1)原料、调料、饮料等腐烂、变质 |
5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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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熟不分 |
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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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荤素不分 |
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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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米/菜清洗不洁 |
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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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使用“三无”产品 |
5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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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米面食用油猪肉无检验合格证 |
5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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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供应时间 |
不准时 |
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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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品种及 质量 |
(1)早餐少于5个品种 |
5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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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餐少于 10个品种 |
5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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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晚餐少于 10个品种 |
5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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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未保温 |
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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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未明码标价 |
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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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擅自变更价格(饭菜及主食品价格由医院审定后确定,不准擅自上调价格。如上调可上报医院审批后执行) |
2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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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份量 |
(1)低于甲方要求 |
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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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设置供就餐较秤计量装置 |
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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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消毒 |
(1)餐具未能作到一洗二清三消毒 |
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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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记录 |
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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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炊具卫生 |
(1)有油污/灰尘 |
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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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摆放不整 |
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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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卫生监督部门检测不合格 |
5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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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主副食仓库卫生 |
(1)堆放不整 |
10元/次 |
|
|||
(2)有蜘蛛网 |
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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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地面不洁 |
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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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类不清 |
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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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无标签 |
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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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存放杂物 |
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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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服务态度 |
(1)言行举止不和谐,污言秽语 |
2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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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与就餐人员争吵,态度恶劣 |
5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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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就餐人员打架 |
1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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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服从甲方统筹管理 |
2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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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诉处理不及时 |
2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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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未设立意见簿 |
2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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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冷库卫生 |
(1)冷冻物品乱放 |
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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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生熟不分 |
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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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荤素不分 |
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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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冷库地面不洁 |
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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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食品加工 |
(1)荤菜、素切在同一区域加工 |
50元/次 |
限期制定 |
|||
(2)荤素清洗水池不分 |
50元/次 |
限期上墙 |
|||||
(3)食品加工机械清洗不及时 |
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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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菜过盐、过淡出售的 |
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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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规章制度 |
(1)无采购验收保管等规章制度 |
50元/次 |
限期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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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章制度未上墙 |
50元/次 |
限期上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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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食堂功能区未张贴标示 |
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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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食堂功能区未张贴卫生责任人 |
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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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未在就餐大厅公布当日主副原料采购价格 |
1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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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食堂满意度调查表
调查内容 |
满意度 |
分值 |
调查得分 |
汇总得分 |
总得分 |
饭菜质量50分 |
满意 |
5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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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
39-30 |
|
|||
不满意 |
29分以下 |
|
|||
卫生状况30分 |
满意 |
30-25 |
|
|
|
基本满意 |
24-20 |
|
|||
不满意 |
19分以下 |
|
|||
服务态度10分 |
满意 |
10-8 |
|
|
|
基本满意 |
7-5 |
|
|||
不满意 |
4分及以下 |
|
|||
饭菜价格10分 |
满意 |
10-8 |
|
|
|
基本满意 |
7-5 |
|
|||
不满意 |
4分及以下 |
|
八、服务期限
两年。每月考核1次,连续三次满意度调查结果低于70%的;每一年度总体考核1次,考核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解除或终止承包协议,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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