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根据传染病传播途径的特点,对就诊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采取接触、飞沫、空气传播的隔离与预防等针对性防控措施,并做好疫点管理,对接诊患者使用过的候诊室、诊断室、检查室、病区及车辆及时进行终末消毒,防止传染病传播;并按要求做好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
5.7 为从事传染病诊疗工作的医务人员提供数量充足且符合规范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医用防护口罩、外科口罩、隔离衣、防护服、护目镜、防护面屏和手套等,并指导、监督其正确选择和使用。
5.8 每年至少一次对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控和职业暴露防护知识、技能的培训,提高传染病诊疗救治和防控能力。
5.9 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和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5.10 严格执行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医务人员发现法定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时,按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
5.11 严格执行医院《消毒隔离制度》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6. 流程:无
7. 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12.1)
8. 使用表单:无
9. 修订记录:无
获经批准: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