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缓解卫生健康系统人员紧缺的矛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等有关规定,经市委编委批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蚌埠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医院开展2021届 “校园招聘”工作,招聘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事业编制),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为2021届应届毕业生,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医学专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求;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35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4月5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次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面试、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体检与考察、公示、按规定报批和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编制)等相关程序依次进行。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聘信息主要通过以下渠道公布:
1.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蚌埠市第五人民医院、蚌埠市中医医院、蚌埠市妇幼保健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