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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转诊制度、流程
来源: | 作者: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 | 发布时间: 2023-10-29 | 708 次浏览 | 分享到:


1. 目的:为辖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有利于加强我院与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双向转诊网络。

2. 范围:达到转诊标准患者。

2.1 上转对象

2.1.1 临床各科急危重症,基层医疗机构难以实施救治的病例。

2.1.2 受诊疗条件限制不能诊治的疑难复杂病例。

2.1.3 突发公共卫生和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理能力受限的病例。

2.1.4 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科目的病例。

2.1.5 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商定的其他转诊病人。

2.2 下转对象

2.2.1 急危重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适宜基层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人。

2.2.2 诊断明确,需长期康复治疗的慢性病人。

2.2.3 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2.2.4 自愿要求转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适宜基层后续治疗或康复者。

2.2.5 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商定的其他转诊病人。

2.2.6 其他适宜基层后续治疗或康复的病人。

3. 定义

3.1 双向转诊:根据病情需要而进行的上下级医院间、专科医院间的转院诊治的过程。

3.2 分类:它有纵向转诊、横向转诊两种形式。

3.2.1 纵向转诊,即下级医疗机构对于超出本院诊治范围的病人或在本院确诊,治疗有困难的病人转至上级医院就医;反之,上级医院对病情得到控制后相对稳定的病人,亦可转至下级医院继续治疗。

3.2.2 横向转诊,即综合医院可将病人转至同级专科医院治疗,专科医院亦可以将出现其他症状的病人转至同级综合医院处置。

4. 权责

4.1 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职责:

4.1.1 成立双向转诊服务科室(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服务科室设在医联体办公室),制定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统一协调和规范管理双向转诊工作,加强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沟通和联系,保证双向转诊工作的顺利开展。

4.1.2 医院服务科室负责协调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转和联系下转患者工作。安排专科医生接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转的患者。

4.1.3 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转签约患者提供专家门诊号源及有限提供床位,减少就医环节,一般情况下,上转患者住院应优先考虑。

4.1.4 实行资源共享,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转患者根据病情需要合理检查,不做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4.1.5 将本医院简况、特色、知名专家特长、医疗设备及优惠政策措施编印成册,发至基层责任医生手中,并在转诊信息系统中公开,方便基层责任医生转诊。

4.2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职责:

4.2.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确定领导小组,并确定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汇集、上报、下转接收和落实随访工作任务。

4.2.2 基层责任医生要熟悉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基本情况、专家特长、常用检查项目等,协助或指导病人联系相关专家,及时将符合转诊指征的患者转往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

4.2.3 对上转患者要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情况。对下转患者一般应在48小时内进行随访,要按照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的指导意见,做好康复治疗、护理和随访管理,保持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规范性,并及时建立健康档案,纳入健康管理。

5. 作业内容

5.1 上转病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诊医生将需上转病人的相关信息转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治:

5.1.1 病人由下级经诊医生护送,填写双向转诊单转给上级医院服务科室,由服务科室根据病人病情需要,与专科病房医生做好交接。

5.1.2 病人自行转院,双向转诊单由病人或家属携带,下级转诊单位与上级医院取得联系,减少病人就医环节,提倡无缝转诊。

5.2 下转病人

5.2.1 专科医生在病人出院时,将病人的检查治疗情况、出院诊断、病情转归、后续治疗、康复指导等情况及时汇总报本院双向转诊服务科室。

5.2.2 双向转诊服务科室及时以双向转诊单将相关信息分转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2.3 

5.3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时做好上级医院下转病人的接收和管理工作

5.3.1 落实工作任务,将下转病人相关信息转给首诊医生(责任医生)进行随访管理。

5.3.2 随访管理医生将病人随访管理情况汇总报公共卫生科,并记入个人健康档案。

5.4 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加强工作沟通和协作,做到信息资源共享,并做好病人隐私保护工作。

6. 流程

6.1 H-YL-011-P01A双向转诊流程图

7. 相关文件:无

8. 使用表单

8.1 H-YL011-F01A《双向转诊单》

9. 修订记录

版本

修订内容/原因

修订日期




 

   获经批准:                                             签署日期:              

 

 

 

 

 

 

 

 

 

 

 

 

 

 

 

 

 

 

附:6.1  H-YL-011-P01A《双向转诊流程图》


 

附:8.1  H-YL011-F01A《双向转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