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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来源: | 作者: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 | 发布时间: 2023-12-27 | 12757 次浏览 | 分享到:

5.3 医疗废物院内运送的管理

5.3.1 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5.3.2 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路线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称重,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院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并与暂存地的工作人员交接,称重并入库。

5.3.2.1 1号楼医疗废物路线→西电梯下至一楼→由南门至医疗废物暂存点,运送人员每天早上4点和下午16运送到集中暂存点;

5.3.2.2 4号楼医疗废物路线→北电梯下至一楼→由南门至医疗废物暂存点,运送人员每天早上4点和下午16点运送到集中暂存点;

5.3.2.3 5号楼医疗废物路线→电梯下至一楼→由南门至医疗废物暂存点,运送人员每天早上4点和下午16点运送到集中暂存点。

5.3.3 运送人员在运送过程中,应穿工作服、隔离衣,戴帽子、口罩和橡胶手套,运送结束后及时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擦手

5.3.4 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5.3.5 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旦意外损伤应立即诊治处理,同时报告监管部门。(具体内容参见《H-GR-031职业暴露处理制度》)。

5.4 医疗废物暂存地的管理

5.4.1 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

5.4.2 医疗废物暂存地应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运送车辆的出入。

5.4.3 医疗废物暂存地有严密的封闭措施,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避免阳光照射,并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暂存地的门始终保持关闭状态防止医疗废物的丢失、访客误入而发生意外。

5.4.4 医疗废物暂存地应通水,设有水池、地漏等设施,墙面和地面的装修应便于冲刷、清洗和消毒。

5.4.5 医疗废物暂存地应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5.4.6 医疗废物暂存地的专职管理人员应对医疗废物进行交接称重入库,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经办人员等项目